手机站   |   客户端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医疗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引领和保障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9-01 10: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8月31日,驻委纪检监察组与省卫健委召开专题会商会,集体研学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我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等工作,并就如何应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医疗系统行风建设交换意见。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伯根、驻委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李文,省卫健委党组成员、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绪斌出席会商会,省卫健委医政处、体改处、宣传处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会。

会议指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有机整体,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医疗系统行风建设是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医疗环境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逐条对照查摆,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根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风问题总体情况,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创新行风监管治理举措。二是要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要深入抓好学习教育。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增强广大医务人员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要用好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驻委纪检监察组将跟进了解、定期会商并做好全程监督。(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