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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在纪检监察系统引发强烈反响

时间:2021-09-01 10: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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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人民赋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是崇高神圣的,承担的责任也是重大的,《监察官法》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在日前召开的《监察官法》专题学习会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道。

8月20日,《监察官法》发布后,东至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个人思学、集中深学、研讨细悟等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监督一线对标要求、学思践悟。

“《监察官法》共9章68条6400余字,‘监督’一词在该法中出现多达22次,并专章规定‘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这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我们在工作程序上必须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必须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必须实之又实……”该县纪委监委分管审查调查工作负责同志在主持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时要求道。

“《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它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监察官的职责义务,通过初步学习,感觉责任更大了,今后的工作中更需担当,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在机关微信工作群内转发的《监察官法》后留言道。

“现有的知识储备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了,必须不断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法治思维方面的学习,才能不被淘汰、不负使命……”该县洋湖镇纪委书记在领取编印的《监察官法》学习资料时说道。

“《监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分别规定:监察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这些着实让我们综合部门的干部感到压力山大,深感本领恐慌……”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感叹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我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树牢为民服务宗旨,聚焦解决教育医疗等方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把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已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订购《监察官法》单行本,还将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加强对《监察官法》以及《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监察工作质效。(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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