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党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高校实施巡察工作的方法路径。
聚焦“立”,构建制度框架。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规程》《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6项基础性制度文件,制定了《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4年)》,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聚焦“严”,有序推动巡察。已完成对6个院级党组织、2个职能部门的巡察,针对巡察对象制定巡察监督细化观测要点68个。建立巡察工作干部库,在全校范围抽调巡察干部34人次,组织业务培训15场。巡察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列席会议等方式,还结合高校特点进行了随堂听课、走访宿舍、学生座谈等。参与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谈话人员达所巡单位总人数50%,调阅资料100余册,实地走访学生宿舍、听课10余次。
聚焦“实”,强化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有方案、进展有报告、中期有督查、结束有评估、情况有汇报、成效有公开要求,形成监督工作闭环。第一轮巡察两个被巡察单位共完成204条具体整改措施,实现制度废改立17个,解决教师科研场所不足等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8个。归纳分析共性问题,向未巡单位发抄告函16份、向职能部门发建议函6份,以达到未巡先改目的。(安徽师范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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