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根据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及时对5家综合监督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推进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部署。各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谋划部署,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群众幸福感的生动实践。
聚焦重点任务,切实为民办事。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要加强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按时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协调推进重点任务,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有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度督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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