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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落实政治监督要求 保障“十年禁渔”取得实效

时间:2021-04-30 16: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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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以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快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2020年度全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结合信访举报和实地调研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督促问题整改,近期,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政治监督要求,向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五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可持续”的思想意识。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自省级层面以上带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足打赢“十年禁渔”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把禁捕退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十年禁渔”政策取得预期成效。二是强化各级责任担当,夯实“不能捕”的良好基础。要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部门间和区域间协调联动,推进重心下移,紧盯“六无四清”任务目标,推动各级农业农村(渔政)部门主动作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对在工作中失察失管失责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三是构建立体监管体系,巩固“不敢捕”的高压态势。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水域,强化农业农村(渔政)和各部门各级联动,多措并举,保障各类日常执法监管不断档、水域监管全覆盖,建立起常态长效立体执法监管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压实乡镇自用船舶属地管理的职责,明确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存有安全隐患的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三无”船舶和乡镇自用船舶从事涉渔活动。四是激发政策活力,建立“稳得住”的就业体系。要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发挥政策正向引导激励作用,针对退捕渔民真实意愿与合理诉求,提高帮扶政策精准性、匹配性,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渔民转产就业能力,拓宽渔民多元化转产就业渠道,下力气增加渔民收入,切实做好退捕渔民转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后续工作,建立转产就业动态评估机制,创建更科学、更高质量的退捕渔民就业体系。五是推动全民参与,营造“不想捕”的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省人大《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拓宽监督渠道,细化违规捕捞、运输、销售等相关处罚措施,推动专项宣传和长效宣传相结合,积极开展社会共治,着力让“禁渔”理念深入人心,大力营造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共同参与的长效常治良好氛围,全力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建议书下发后,为督促落实整改不打折扣,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要求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建议采纳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将继续通过开展督导调研、专项检查、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我省“十年禁渔”禁得住、可持续的实际成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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