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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全过程协作配合 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时间:2021-01-14 15: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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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和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对第十一轮、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联合审核,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399条,联合组建督查组,开展2轮巡察整改督查,下发整改督办函35份,对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巡察整改提醒函。十届市委前十一轮完成率达97.9%......”随着巡察整改完成率的不断提高,参与巡察的干部们纷纷表示干劲十足、信心满满。

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淮南市委巡察机构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协调配合,巩固成果运用。

巡前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再优化。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巡察前,巡察办协调相关单位,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反映。去年以来,收集“情报”500余条,为巡察组进驻前备足“弹药”,夯实基础,明确目标。

巡中集体会商,疑难问题共把脉。针对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专业性问题,巡察办积极协调政法、编制、审计、财政、教育、人社、国资等部门,对疑难问题集体会商,第一时间为巡察组提供政策、专业、技术支持。强化底稿制度,做实底稿支撑,确保发现问题依据充分,定性精准,论据有力,逻辑合理,实事求是。去年以来共会商疑难问题30余次,为精准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巡后共同监督,形成合力推整改。加强整改统筹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厘清了整改的“责任田”,系上了监督的“连环扣”,形成了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4个典型问题已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收缴违纪资金309万元,党纪政务处分30人......”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交出了满意的“成绩单”。(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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