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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做实基层监督 规范小微权力

时间:2020-12-16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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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为图方便未经正规渠道招标,直接把项目交由该村村民施工,不符合规定……”这是池州市石台县大演乡某村纪检委员在实施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对修建村外环道路提出的建议。

近年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贴身监督优势,始终把监督制约村级小微权力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建好村级“监督哨”,培育基层“生力军”

为破解村级监督力量少、“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全市681个村(社区)各配备1名纪检委员,共计681名纪检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与此同时,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创新出台《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任职条件、程序和监督内容,明确工作权限、监督职责以及失责追究、考核考评等事项,要求在支持、配合村级党组织工作的同时,重点在脱贫攻坚、环境整治、民生等领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指导东至县在37个村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试点,赋予知情权、询问权、建议权三项职责权限,明确8项重点监督内容,着力提升村级监督质效。定期举办村级纪检委员专题培训班,厘清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

当好村级“监督员”,筑牢基层“防护墙”

“前段时间村里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就将工程款结算给了项目承建方,老李作为村纪检委员立即指出了问题,并督促村委会完善验收程序后再予以结算。这种做法是对我们村干部的一种保护。”青阳县新河镇某村主任欣慰地说道。

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各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一线监督和交叉监督作用,对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全市681名村级纪检委员共开展监督1668次,全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理总数同比下降27.2%,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当好村级“信息员”,构建基层“情报站”

东至县洋湖镇某村纪检委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将发现的村内敬老院防控措施不到位、值守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及时上报镇纪委并参与核查,经调查属实后,镇纪委对该敬老院2名管理人员做出责令书面检查的处理决定。

了解并向上反映群众诉求,对村级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是村级纪检委员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在监督推进脱贫攻坚、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救灾、长江禁捕退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全市村级纪检委员发现收集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2件,并及时报告处置到位。

当好村级“宣传员”,充当基层“广播站”

“我们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每月利用党员学习会、村两委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学习,以前我对这些了解不多,现在党纪法规还能背上几条。”青阳县木镇镇某村党员自豪地说道。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视抓好基层党员廉政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各村级纪检委员加强村级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国家方针政策、党纪法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守住底线,增强纪法意识。今年以来,全市村级纪检委员开展各类宣传学习活动1192次。

“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完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有力推动了监督重心和力量的下沉,有效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良好基础。”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道。(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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