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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让纪律规矩立起来

时间:2020-12-16 08: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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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对我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了我在工作中的不细不实问题……”近日,就冯某某作为村级湖长未尽到管理维护职责的问题,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冯某某表示虚心接受组织的处置,认真汲取教训。这是该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一幕。

今年以来,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

该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通过深化精准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及时整治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信访、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加强与上级纪委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情况,并督促其落实“两个责任”,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更好运转。

此外,还坚持动真碰硬,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4件,立案22件,结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4人次,第二种形态9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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