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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强化巡察机构“三个融合” 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0-12-16 08: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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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委巡察机构强化“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深度融合,坚持办组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巡前环节统筹协调,强化“组织融合”。针对巡察办干部实战经验不足,巡察组干部理论知识不扎实、业务不精,容易出现办组工作脱节,甚至出现办组关系“两张皮”等短板问题,在巡察人员抽调环节,巡察办充分尊重巡察组意见,变以往巡察组“被动答题”为“主动点题”,先由巡察组从全市巡察人才库里确定初选名单,然后巡察办根据回避原则和工作需要,结合抽调人员专业特长提出人员选配方案并协调落实。今年以来,办组累计协作抽调干部50余人次。同时,密切加强办组之间的沟通联系,明确从市委巡察办抽调3名同志分别对应联络3个市委巡察组,驻点巡察一线。动员部署会期间,办组联合对巡察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巡察机构共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75次,培训人员1920人次。

巡中环节会商把脉,强化“驻点融合”。巡中,建立办组会商工作机制,巡察办驻巡察组联络员全程参加组务会、小组会,围绕巡察报告是否体现政治巡察要求、是否突出行业特点等重点,逐条逐项过筛,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同时,办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以及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重要问题线索,邀请纪委监委、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提前介入进行集中“把脉”,有效避免了巡察发现问题不精准、不到位,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让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板上钉钉。今年以来,办组共会商40余次,会商研判问题线索21条,重点难点痛点问题43个,明确清退违规资金18.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0.93万元,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18个。

巡后环节集中会审,强化“整改融合”。巡察办会同巡察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三个月集中整改阶段伊始,通过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开展“集中会审”,确保整改方案切实可行;集中整改时间过半,通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中期督导调研,推深做实整改工作;集中整改结束前一周,通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再次开展“集中会审”和民主测评,全面检视整改成效;集中整改后,对仍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办组联合列出督办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每季度报送进展情况,并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以及召集有关部门会商推进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六届市委前9轮常规巡察以及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和联动巡察,共反馈问题4093个,已高质量完成整改3889个,整改完成率达95%以上。(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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