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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出台《实施办法》加强投资重大项目监督检查

时间:2020-12-08 10: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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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出台《禹会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从制度层面作了严格规范。

《实施办法》适用于对区政府、各乡镇(街道)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目的是督促负有监管职能的政府相关部门(含区属企业)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实施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是指以财政资金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综合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建设项目规划等7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由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成立,通过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与提调资料、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结果须经检查组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初步检查意见,由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区纪委监委分类进行处理。区相关部门(含区属企业)每季度末需向区纪委监委报送重大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情况,瞒报漏报的,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在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扣分。

“此次《实施办法》的出台,保证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了投资监管效能。对净化全区投资营商环境,优化全区项目建设领域政治生态起到重要作用。”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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