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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健全协作机制 提升巡察实效

时间:2020-11-19 15: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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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市宜秀区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完成15个单位驻点巡察工作,标志着七轮巡察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巡察全覆盖。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宜秀区通过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深入解决巡察力量不足、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发挥“1+1>2”作用。

建立健全人员选派机制。区委巡察机构会同区纪委监委,共同研究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等部门选调经验丰富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巡察前,组织区纪委监委选派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对选派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对选派干部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留存。

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建立定期通报信息机制,以便巡察机构及时掌握被巡察对象政治生态等情况。每轮巡察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征询本轮巡察对象的建议,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通报该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有关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建立健全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巡察期间,巡察办(组)可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向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听取意见建议。对被巡察地方发现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委移交;对巡察中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联合区纪委监委共同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跟踪了解、督查督办,做到立行立改。

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从反馈开始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参加巡察组反馈活动,相关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向被巡察组织的反馈会议。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出)机构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区纪委监委统筹运用巡察移交材料,加强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作出整体研判,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作用。(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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