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霍山:深入开展教育关怀 让“跌倒干部”整装再出发

时间:2020-11-03 10: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今天李书记对我开展教育关怀回访,全面了解我在受到处分后的工作表现、思想情绪状况等,和我促膝长谈,让我感触很深。虽然我之前在工作上犯了错,但是只要我能够正确认识、认真对待、及时改正,组织是不会对我另眼相看的。今后我将以此为戒,严格遵规守纪,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霍山县但家庙镇一名受处分的干部周某,在近期开展的回访教育中感慨地说。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有效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标,霍山县纪委监委在坚决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工作,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改过自新,重新焕发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激情和斗志。

处分工作绝非“一处了之”

大化坪镇一党支部书记程某因脾气执拗,且名字有个“周”与“轴”谐音,人们都称他轴书记。因库区移民和危房改造等原因,轴书记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纸处分压得他喘不过气,其实他更担心的是因为个人受处分而使自己所在的村子受到冷遇,怕组织上对他冷眼相看、对村子也低看一分。大化坪镇党委书记专门上门开导,与其谈心谈话。当了解其顾虑后,当即表示镇党委政府绝对支持村子工作,不会有任何影响。

“感谢组织上的信任。丢人不丢工作,我绝不懈怠,与村里其他两委一起加压奋进,争当先进!”组织的话让轴书记吃了定心丸,“对于处分,请组织相信我,绝无怨言,我将深刻反思、认真改正。”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通过开展教育关怀,让被处分的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才能让他们真正“浴火重生”,淬炼出更为坚定的党性,焕发出更为强烈的干事热情。

丰富教育关怀方式方法

“处分都处分了,检讨也检讨了,还回访啥?没啥好访的!”起初,黑石渡镇一名普通党员经某对镇纪委给予的处分相当抵触。第一次教育回访,镇纪委工作人员就吃了“闭门羹”。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分析了经某的情况,确定了具体回访方案,除了“面对面”对其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其纪律规矩意识之外,还应“心贴心”进行心理疏导,打开他的心结。经镇纪委工作人员多次登门走访、谈心谈话,并为他分析了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等政策红利,同他一道研究发展思路。经某的思想弯子终于绕出来了,他兴办起了饲料加工厂用于生猪养殖,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与刚受处分时的他判若两人。

为提升教育关怀工作实效,霍山县纪委监委要求对每名教育关怀对象进行逐一分析,结合所犯的违纪违法事实,通过谈心谈话、工作加压、登门家访、民主评议、权益保障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关怀,做到“对症治疗”。

发挥教育关怀正面效应

“这名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方法有一套,我同意聘请他担任敬老院管理员!”

“听说他之前曾因危房改造相关问题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次聘用他为敬老院管理员是否合适?这样的人能不能干好敬老院工作?”

这是下符桥镇纪委班子讨论从村书记岗位退下来的储某能否担任镇敬老院管理员的一番对话。面对这样的担忧,下符桥镇纪委书记娓娓道来:“县纪委一直倡导要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关怀工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曾经犯过错误就把人一棍子打死。要充分调动受处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放下包袱、重燃激情。另外,他的处分影响期也到了,不影响组织对该同志的任用。”

刚刚提出疑问的班子成员思考了一会儿说道:“这名同志平时虽然话不多,但从交办的一些工作的来看,他积极性都比较高,也确实都完成得很好,我同意他担任镇敬老院管理员!”

经过讨论,会议一致同意储某担任镇敬老院管理员。储某感慨地说:“感谢组织的关心认可。通过这件事,让我认识到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认不清自己犯的错误,不敢直面问题。只有引以为戒,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工作中加以改正,做出更多的工作实绩,就能赢得老百姓的口碑和组织的认可。”

霍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教育关怀工作,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以及当前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让“跌倒干部”重新出发。截止目前,已经实施教育关怀1015人次。

“像储某这样的同志,在处分影响期内思想转变好、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组织就应该提供平台,让受处分人真正感受到纪律的严明、关怀的存在,发挥‘关怀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正面效应。”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