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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实名举报“双反馈” 提升群众信访举报满意度

时间:2020-10-30 09: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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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的几点情况,你们都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我很满意,感谢党和政府……”。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就信访结果进行“面对面”回访时,该实名信访举报人感慨地说到。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全过程的实名反馈机制,通过信访件受理及结果“双反馈”,进一步提升群众信访举报满意度。

坚持受理反馈。在收到署名并留有具体联系方式的信访件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询问具体举报情况,经核实确认实名后,告知其信访受理情况并在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做好记录,减轻群众在等待过程中因不明情况而产生的疑虑,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今年以来,共与33件署名信访件的举报人联系,经核实为实名举报的22件,1-9月份受理信访件数量同比下降20.5%。

坚持结果反馈。按照“谁调查谁反馈”原则,承办部门在调查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当面或电话反馈调查结果,认真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并做好详细记录和政策解释工作。如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承办部门将再次核查处理,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二次反馈。截至目前,承办部门已对20名实名举报人反馈了处理结果。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头道工序,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到工作主动下沉,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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