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繁昌:开展专项督查 防止处分执行“打折扣”

时间:2020-10-28 15: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2018年度陈某某未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2019年度卢某某未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请你单位及时整改……”日前,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中,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直截了当指出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芜湖市繁昌区纪委监委把解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2018年至2019年所办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情况,看处分决定书是否归入本人档案;重点检查年度考核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与考核等次评定挂钩;重点检查工资发放情况,看受处分人员的工资、级别变动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此外通过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在正常的宣布、送达、归档等环节基础上,建立起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被处分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五位一体”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坚决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

“你单位在处分决定宣布中只做了简单的口头宣读,参会党员干部表态发言不充分……”不放过处分执行的每一个细节是检查的刚性标准,检查中亦是如此践行。

区纪委监委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台账,执行环节每份材料清晰可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向审理室开展审批备案工作,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一律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宣布的会议记录等执行材料进行备案,每半年汇总后向市纪委监委备案。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处分决定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中,对照《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等要求,对涉及处分执行的主要规定逐一梳理,列出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待遇调整等方面内容,确保检查“无死角”。

今年以来,繁昌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小组已针对290件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梳理出宣布处分决定不严肃、执行处分决定不规范、监督处分决定不到位等10余个问题,相关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