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向有业务关系的人员借贷,可能构成违纪违法,今后我们进行民间资金借贷,真的要引起注意了,千万不能违纪违法。”“捕捉癞蛤蟆、蛇等野生动物,属于违纪违法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这个以前还真的不清楚。”在黄山市徽州区农村党务干部培训班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朱东升同志的授课刚刚结束,参训学员就开始了激烈地讨论。
今年以来,徽州区纪委监委聚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加强教育引领,打好“预防针”。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合作,针对全区党员发展对象、社区干部、农村干部以及各单位举办的廉政教育等各类培训对象,有的放矢,利用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类进行纪律教育,目前已派员参与各类培训授课8场次,培训学员460余人。
强化廉政提醒,念好“紧箍咒”。紧盯年节假期,通过专项督查、制发文件、重申规定、媒体发布温馨提示等方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个严禁”。截至目前,共开展作风纪律等专项督查62次,刊发相关专报6期、通报8期。
立足抓早抓小,织牢“防护网”。强化日常监督,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10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2 %。
深化标本兼治,筑牢“防火墙”。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重新排查廉政风险,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帮助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找准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4份。(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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