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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下足功夫 提升扶贫领域案件查办质效

时间:2020-09-15 09: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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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以本人及家属等名义虚报冒领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等涉农补贴资金,用于支付村级水利工程、下水道工程款?那么,证明用于水利工程、下水道工程建设的证据材料呢?仅凭相关人员谈话笔录,没有书证,如何证明这笔钱究竟是用于工程建设,还是其他支出?”

“这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督办案件,时间紧,我们调取了村账收支流水,这笔钱入账后,确实有工程建设支出。”

“工程建设合同、验收报告、相关发票呢?只有收支流水如何证明工程建设的真实性?这些情况,案卷里面都没有体现,必须拿回去补证。”

在定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时常能看到案卷材料被审理人员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的一幕。“精雕细琢方为器,对案卷材料严格把关,是对被审查调查人负责,是对审查调查人员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该室负责人这样说道。

近年来,定远县纪委监委下足功夫、力求实效,认真做好各类案件尤其是扶贫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

提前介入。对审查调查组已经查清基本违纪违法事实,但在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分档次确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在提前介入过程中,严格遵守审查分离原则,形成与审查调查室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既监督又协作的高效工作机制。对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原党总支书记虚报冒领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高质高效办结该案,获得群众认可。

精准把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坚持“五审”,即审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合规、引用条规是否恰当、定性量纪是否正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审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规的,及时退回案件审查调查部门补充查证;对定性处理不准、条规引用不当的,提出合理建议,进行调整、纠正。今年以来,对12起案件提出退回补证、完善相关程序手续意见27条。

执行回访。案件审理工作不简单就事论事,更加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警示、召唤功能。结合“三个以案”,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确保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宣布、执行到位,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受处理后有思想包袱的党员干部重点回访,督促其放下包袱、唤醒初心、重拾干劲、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全县已回访教育受处理人员23人,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专项复查。为全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近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2019年以来扶贫领域案件开展专项复查,对已办结的扶贫领域问责案件进行逐案复查,重点复查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发现各类问题16个,逐案反馈,限时整改,并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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