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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巡审协作”让巡察监督更加高效

近年来,安庆市积极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巡察与审计协作机制,将巡察监督权威性优势、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结合起来,凝聚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巡前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巡察进驻前,审计局向巡察组提供近五年内的经济责任和其他专项审计情况报告,通报相关审计情况,近三年累计通报审计情况10次,提供审计报告60份。在建立巡察人才库、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巡察的基础上,协调审计局择优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参加巡察协审,解决专业力量不足问题。抓实业务培训,将审计业务知识纳入巡前培训重点内容,并邀请审计专家、骨干授课辅导,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巡中借力,增强巡察深度。巡察过程中,注重借助审计专业优势发现深层次问题,对未审计或正在审计的单位,商请审计局介绍同类单位审计情况、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巡察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巡察中注重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再交办,涉嫌违纪违法的列入问题线索,近三年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31个单位进行督办,问责13人,2个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现的市农科所审计整改不彻底、工程建设违规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查实该所原所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巡后联动,深化成果运用。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财务、工程项目等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审计局,推动审计监督做深做实。针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馈强烈、廉政风险突出等问题,市委巡察办及时按程序制发巡察建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如2019年督促开展市直单位二级机构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市审计局联合财政局、人社局同步启动专项审计,发现26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共1400余万元,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总结提炼,建立长效机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巡察与审计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业务协作、成果互用、人员抽调三项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安庆市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审计机关、巡察机构、被审计单位等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具体化。(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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