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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0-07-30 08: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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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安庆市着力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

做好制度设计。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对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所辖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机构人员设置、干部管理监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今年6月初,149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同时,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安庆市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从监督对象和范围、工作职责和权限、工作内容、工作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规范。

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县(市、区)纪委监委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监督,实行“凡进(提)必察”,对进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严格履行组织考察程序,考准考实德才素质和综合表现。

严格“乡案县审”。对乡镇纪委立案审查的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在提请乡镇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前,移送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审核情况定期通报。宜秀区探索建立“交叉联审、分片联审、两级联审”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84件,立案111件,处分94人。

强化能力锻炼。抓好学习培训,市纪委监委组织26名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参加省级培训班,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案带训工作。

抓牢安全工作。不断优化乡镇纪委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标准化谈话室建设,下发《安全工作重点提醒》,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指导其规范化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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