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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乡案区核县审 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时间:2020-06-08 08: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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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协作区帮助我们多把一道关,不仅利于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的质量,而且能够帮助大家及时发现业务上的短板,从而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在谈到实行“乡案区(协作区)核县审”带来的变化,郎溪县建平镇纪委书记胡国江连连点赞。

不久前,建平镇纪委对该镇万全村李某某、刘某某未及时上报低保户死亡信息,从而造成低保资金流失的问题线索初核完毕,随后将调查材料送至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进行复核。

“这9名低保户未及时清退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当时的具体经办人是谁?”……

随着一系列疑问的抛出,针对该案件的办理情况,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给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补充调查”的复核意见。

此后,该镇纪委根据复核意见再次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入细致地梳理。经查,核实低保户未及时清退发生在原民政专干、会计李某某任职期间,李某某应负直接责任。经协作区复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后,同意建平镇纪委的处理意见,并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有效提升乡镇查办案件质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乡案区(协作区)核县审”制度,规定乡镇案件需由所在协作区复核后再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截至目前,3个协作区共复核问题线索处置情况66件,提出复核意见31条。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在乡案县审的基础上增加‘区核’环节,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既能有效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又能尽早发现问题,倒逼乡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有效避免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漏网之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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