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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公园里的生财有“道”

时间:2020-04-28 11: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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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公园的财政账户票据时间和入账时间对不上,有的相差半年甚至一年之久,收上来的钱没有及时交到单位账户,钱放在哪里呢?”

时间追溯回2018年11月,淮南市市委巡察组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巡察工作,在对财务账簿进行常规检查时,一张对不上日期的账单引起了巡察组成员小桂的注意。

“龙湖公园动植物园每天都应有门票收入,而财务入账日期却缺乏连续性,中间肯定有猫腻。”已有多轮巡察经验的老徐查看财务发票后表示。

巡察组决定深挖这一线索,当即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发现的线索进行讨论研判,抽丝剥茧,力求找到更多的疑点。

“会不会有半年或者一年才上交一次费用的情况?”

“会不会存在会计收取项目款后不及时存入单位账户,而是由个人保管的情况?”

巡察组决定从收集外围证据着手,随即兵分三路。走访组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水电费、游乐项目场地费等情况;谈话组对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问询谈话,摸清入账时间;信访组对接到的信访线索进行分析整理,寻找蛛丝马迹。

“某公园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用的问题。”这样一封寥寥数字的举报信引起信访组的注意。

“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费,绝不存在半年才交一次,都是直接交给会计的,我这儿还有会计最近几个月开的发票。”在走访龙湖公园经营户时了解到。

但种种迹象表明,龙湖公园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财务人员存在着一定的违纪问题。通过大量走访、约谈,巡察组将目标锁定在负责公园内经营户水电费收缴工作的王某琴,负责收缴游乐项目场地费的居某,以及负责上交财务的出纳会计柳某。

“请你谈谈龙湖公园经营户水电费、游乐项目场地费收取和上交财务情况?”

“这些费用是由我负责按月收取的,收的钱我都按照要求上交了,绝没有贪污一分钱。你们可以查看我们收缴和上交财务的钱能不能对的上。”起初三人还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没有贪污公款就不存在问题。

“收费后上交财务的时间是间断的,这是怎么回事?”

“每天上交会比较麻烦,所以都是隔一段时间上交一次。”

“那在上交之前,收到的钱是放在哪?”

面对“剥洋葱”式问话,三人不得不承认挪用公款谋利的事实。

“收到的钱我一直放在个人账户上,当财务让我上交时再上交。”

“利用收费后至上交财务的时间差,我购买过理财产品。”

经查,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王某琴、柳某、居某利用缴费时间差,将收取共计250余万元的水电费、动植物园门票款等费用通过存入个人银行账户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谋利累计达五万余元。

五万余元“用钱生钱”的理财营利,看起来是天衣无缝的“生财之道”,但在巡察组的“火眼金睛”下,这起利用时间差违规使用公款营利的违纪行为,还是现出了原形。

最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当庭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王某琴、居某、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缓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刑期。

“盯紧每一个细节,才能从看似‘正常’行为中,找出反常所在。”从不起眼的票据中巡察人员“望、闻、问、切”全面诊断,精准发现问题,严把财务管理监督关,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确保巡察见实效。(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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