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霍邱:用好监察建议书 认真履行监督首责

时间:2020-04-10 15: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县西山林场中长山北段林区存在新建坟墓,不仅毁坏林地而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你局依法对在西山林场非法建坟墓问题进行整治,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近日,霍邱县纪委监委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霍邱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结合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向多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作用,督促有关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2019年6月,该县纪委监委在相关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乡镇村级卫生室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价款报审等方面存在问题,县纪委监委针对存在问题向县卫健委发出监察建议书。

收到监察建议后,该县卫健委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同时,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严格工程验收程序的同时,制定《霍邱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的资金使用,全年新建修整村卫生室56个,实现全县398个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县纪委监委的监察建议书既是问题的‘警示灯’,也是工作的‘催办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一定立行立改,争取高质量完成全县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工作。”县卫健委负责人表示。

为了让监察建议书发挥最大监督实效,霍邱县纪委监委规范监察建议书制发程序,在监察建议书中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结果。同时,建立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台账,结合电话提醒、抽查检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只是工作迈出第一步。如何让整改意见落地有声,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需要监察机关加强跟踪,督促到位。”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表示。

2019年以来,霍邱县纪委监委共向6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整改问题8个,督促完善制度2项。

“监察机关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向相关单位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是监察法规定的一种监督的有效方式,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霍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