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铜陵市纪委监委带领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紧围绕省委“八严八控”“八个紧盯落实”部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保障工作。
全力支持配合监督。坚持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参加市县领导包保督导、部门协同督导等方式,下沉一线、联合督导,覆盖一县三区所有乡镇、社区,以及交通卡口、生活集市、商超企业等重点防控区域,坚决避免多头检查、无序监督,加重基层负担,最大程度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实行立体多层监督。聚焦省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反馈问题、省防指办反馈疫情投诉举报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访式”监督;聚焦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等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建立“捆绑式”监督;聚焦疫情防控值班值守、联防联控、物资保障等关键环节和复工复产复耕等重要节点,开展“靶向式”监督,切实以监督工作实效保障疫情防控高效顺畅开展。截至目前,已梳理省市督导反馈26批次819个问题开展“再监督”,组织开展日常约谈提醒297人次。
精准定性量纪监督。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对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提出更高要求。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为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统一归口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疫情防控相关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既体现“严”的主基调,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在已查处党员干部中,利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总人数的94%。(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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