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11-20 15: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滁州市,滁州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定远县永康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慕继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9月3日,慕继雷在赴合肥公务出差期间,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并将相关费用入账报销。慕继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饮酒费用已退缴。

二、凤阳县大溪河镇马山电力灌溉站站长许怀和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7日(清明假期),许怀和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为其办理家庭私事。许怀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已退缴。(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