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恭喜!儿子结婚是喜事,也是大事,招待亲朋好友人之常情,但是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握分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切不可逾越红线,违规违纪。”石台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对一名进行婚宴报告备案的乡科级干部提醒道。
近年来,石台县纪委监委前移监督关口,将党员干部规范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严格落实《石台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报告备案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2019年以来,已有29名科级党员干部就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
广泛宣传。将传统宣传媒介与新媒体相结合,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会议集中学习、廉政警示教育、通知公告栏与政务通平台、微信等媒体的宣传教育功效,从参加范围、宴请人数、报告制度、禁止性规定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深入广泛宣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注意事项,杜绝婚丧喜庆等事宜办理中的各类违纪行为发生。
强化监督。实行事前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事项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科级以下的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科级以上的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严肃查处。根据党员干部报备情况,县纪委监委适时组织人员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立即调查核实;对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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