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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敬畏的人大主任

时间:2019-09-24 08: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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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梁之间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如果我们之间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经组织查证属实,我愿意接受组织加重处理。”安徽省南谯区人大主任刘某某“信誓旦旦”地说。

时间要回到2014年上半年,该区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梁某某为帮助其朋友协调解决服装生意经营场地问题,找到该区人大主任刘某某帮忙协调。2014年下半年,老梁朋友为表示感谢,通过老梁送给老刘一张价值5000元的西服提货券。

2019年4月,市纪委监委对办案中发现涉及老梁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期间,老梁主动如实向组织交代,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然而在找老刘核实相关问题时,老刘选择了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在组织核查期间老刘与相关涉案人员电话联系打听案情。

“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他涉案人员都能主动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只有老刘一人对组织不忠诚,不如实向组织说明,这是典型的心存侥幸、不知敬畏的行为。”核查组负责人说,最终老刘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市纪委找我谈话时,我认为事情很小,时间也过去很长了,只要我不说,组织上不一定能够查清楚.......这是我心存侥幸、不知敬畏的心理在作怪,归根到底还是我的纪律意识淡薄,党性锻炼不够。”面对处分,老刘后悔不已的说,自己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守住做人、处事底线,廉洁干净做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李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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