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泗县:热学热议新《条例》 推动问责工作更精准

时间:2019-09-11 09: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这次改动的内容真不少,第一条‘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首先就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促进问责工作形成合力!”泗县山头镇纪委书记唐成双说。

近日,泗县紧紧抓住《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的契机,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和研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先锋网、泗县纪检监察网和“泗州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纷纷发布《条例》全文、新旧对照表和相关权威解读,帮助大家对新修订的部分进行精准理解和把握。此外,还在各单位的例会上对条例原文进行集中学习,每位参会人员都踊跃发表对这次新《条例》的学习感悟和认知,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第十七条我的印象最深刻,新增的单独一块内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问责或免于问责’,列举了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三类情形,将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写进了《条例》中,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让许多年轻干部的可以甩开膀子、撸起袖子加油干!”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交流中表示。

“这次修订突出了‘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对问责对象作出明确界定,该问谁的就问谁的,不冤枉一人,也不纵容一人。”泗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吕运刚在发言中指出,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