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公布。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第一时间布置学习任务,同志们有的逐条逐款读原文,有的新旧对比找差距,有的交流讨论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27条,比起2016年7月实施的《条例》的13条,条款多了一倍还要多,内容上作了大幅度的丰富。我们纪检监察室的同志必须要自觉学、及时学、学透彻,这是基本要求,也是政治任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有底气、更具权威的用好问责利器。”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劲松正在召集全室同志,落实学习任务。
“新《条例》的发布太及时了!”审理室洪源同志欣喜的说,“旧《条例》缺乏对问责程序的详细规定,是导致实践中出现问责泛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新《条例》增加了对问责程序的具体规定,你看,从启动、调查、报告到审批、实施,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都予以了全面规范。”
“还明确了问责对象的申诉权,建立了对不当问责的纠正机制。我们问责主体也有可能因为问责不力或问责不当产生责任问题,转而成为被问责的对象。”审理室主任金陵一边紧盯着新《条例》,一边说,“这对我们的问责水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以问责倒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同志们,我看非常有必要,在深入自学之后,我们要开展专题研讨,统一思想,明确思路。”
如此生动的学习画面,只是六安市纪委监委学习新《条例》、学习党纪法规的一个缩影。自今年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汪德满约谈监督执纪执法一线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就精准问责、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每个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提出具体要求以来,六安市纪委监委的学习氛围日益浓厚,“比学赶超”蔚然成风,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正在加速成型。(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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