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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查改问题重质量

时间:2019-08-23 09: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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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高度重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着力抓实查改问题质量,深入查找和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五个渠道”全面查。为防止检视问题渠道单一,克服不愿查、不想查现象发生,亳州明确检视问题的五个渠道,即“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推进问题查找全、实、细。

聚焦“六类问题”突出查。亳州市围绕“多、推、虚、浮、横、贪”六类问题表现,立足岗位职责,检视和反思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痼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查深刻、查真实。

立足“三个层次”彻底查。在对检视的问题定性、定量描述中,亳州市要求要按照问题类型、概括性描述、“见人见事见物”三个层次来明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实行“四个清单”管理改。将排查出的指向明确、内容具体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问题、任务、责任和标准“四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整改见底见效。(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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