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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坤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08-02 15: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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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芜湖市监委、中共芜湖县委批准,中共芜湖县纪委、芜湖县监委对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坤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坤洋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亲属违规向案件相关人员借款,借用案件当事人的钱款、车辆,纵容、默许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生活保障制度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等;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存放线索材料,不按规定返还扣押财物,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案款存入其个人账户并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殷坤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芜湖县纪委、芜湖县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芜湖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殷坤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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