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到熟知熟会,严格执行。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主动开展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坚持预防在先、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推动自我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警示宣传和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利用县纪检监察网、“清风椒陵”QQ群、“全椒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工作平台,不间断宣传党规党纪、法规条例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发布省、市相关廉政信息和县纪委监委日常工作动态,通报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约束的能力。二是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听廉政课和开展党员干部结合实际自我剖析交流会等方式,进行经常性警示提醒,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防线。
规范和健全监督机制,预防“漏人、缺项、走偏”。一是县纪委监委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年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对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进行集中考评;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请销假、督查督办、财务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规范审查调查、执纪监督监察的常用文书。二是全面排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预防“管理漏人、管事漏项、执行走偏”等现象。
加大监督力度,防止“灯下黑”。一是风险监督,加强对各线索处置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环节开展监督;二是延伸监督,将监督向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延伸,填补“八小时”外监督“盲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受到监督和约束;三是精准问责,严肃问责机制,让监督“长牙”“带电”,对身为纪检干部的人员涉及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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