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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突出解决“五类”问题 为基层“减负松绑”

时间:2019-07-04 09: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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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关规定外,‘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原则上不予保留,全年面向乡镇的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0%以上,全县性会议数量同比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设立每周三为“无会日”、每月10日至20日为“无会周”,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日前,东至县印发《“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针对5类问题11个方面,采取30条具体措施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松绑。

健全完善政绩评价考核机制,着力解决政绩观偏差、工作不在状态问题。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并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大幅精减文件,着力解决文件过多、层层发文问题。减少发文数量,凡发文必要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予发文,确保全年发至乡镇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以上;发扬“短实新”文风,严控文件篇幅,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压缩精简会议,着力解决会议过多、层层开会问题。加强会议统筹安排,对会议内容大体相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套开,确保全年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部署专项工作的全县性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每次参会交流人员不超过5人、交流时间不超过6分钟。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名目繁多、过度留痕问题。未列入年度计划或未经审批的督查检查考核,一律不得开展,确保全年对乡镇、村的督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减少填报表数,县级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向村一级建工作群,乡镇一级面向村居的工作群原则上不超过3个。

完善问责追责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问题。认真贯彻《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严格“三个区分开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建立关怀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强化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怀。

“翻看这些措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导带头’。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控制参会人员,杜绝陪会现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随机调研……”县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表示,《工作举措》出台后,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自觉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工作举措》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确保把更过多时间、更多精力聚焦到高质量发展上来。

为确保“基层减负”工作举措落地见效,该县还建立了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在全县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浓厚氛围,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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