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举报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有严重问题,建议不予提拔或重用;目前尚在影响期,不得提拔或重用……”为防止廉政鉴定“不走心”“走过场”,宿松县纪委监委出台并下发《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操作程序》,严防“带病提拔”“带伤评优”。
今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评优评先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不回避,敢碰硬,严把干部廉政“体检”关。截至目前,已累计对369人次和306个单位(集体)进行了廉政审查,对51人次和60个单位(集体)给予否定意见,将政治上、作风上、廉洁上有问题的“挡在门外”,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收到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机关各室部、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同时用好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层层把关,全面核查,并作出准确权威的书面答复。
严肃审查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落实廉政意见回复倒查追责制度。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违规出具回复意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备案制度,对审查单位和审查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统计分析,按时汇总上报。
“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评优、考察录用、出国(境)等环节加大审查力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同时,我们也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及时为干部澄清,为敢于干事者撑腰鼓劲。”宿松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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