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宿州埇桥:1-5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分28人

时间:2019-05-31 15: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以上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频踩‘红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严守纪律要求……”日前,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今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长效。1-5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在查处的19起问题中,从违纪类型来看,其中违规公款吃喝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均为2起,各占总数的10.5%;公款国内旅游1起,占总数的5.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6起,占总数的31.6%;大办婚丧喜庆3起,占总数的15.8%。

“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