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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2 16: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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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近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紧盯综合监督及联系指导单位业务领域,印发了《2019-2020年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

方案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综合监督及联系指导单位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方案强调,要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事项审批中吃拿卡要、工作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重点追责问责。重点督促综合监督及联系指导单位整治行业治理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利用开发领域中存在的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涉黑涉恶行为;二是集体土地使用领域中存在的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涉黑涉恶行为;三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领域中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涉黑涉恶行为;四是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参与、从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的涉黑涉恶行为;五是长期把持驯养繁殖场、木材加工厂、采石采矿场等重点场所摄取非法利益的涉黑涉恶行为;六是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方案提出,要通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构建协同联动机制等措施,确保重点整治任务取得预期效果。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标本兼治。督促综合监督及联系指导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要把握政策界限,精准稳妥处置。坚持“五个区分开来”“三个区别对待”,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切实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三要增强自慎自律,确保善作善成。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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