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旌德:2019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7人次

时间:2019-05-22 09: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旌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自我监督,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通过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严格督促14名被谈话函询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着力压实“两个责任”,确保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得以贯彻落实,目前已开展“两个责任”监督检查1次,开展县四大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次。

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灵活运用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4月,以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着力肃清遗毒遗风遗痕,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0人次。

坚持严管厚爱,强化自我监督。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完善《旌德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规定》《旌德县纪检监察干部“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等制度。实现新录用干部、提拔重用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通过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坚决防止 “灯下黑”。今年以来,对检查中发现 “三转”不到位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