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制定落实“基层减负年”具体工作举措

时间:2019-05-09 09: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基层减负年”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除常委会、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法定文件和常委会党组文件外,对其他各类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比上一年减少1/3以上。二是坚决压缩文稿篇幅。制定具体标准,规范压缩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材料及机关印发的各类文件的篇幅,注重务实管用,克服“文牍主义”。三是切实精简会议活动。除省人代会等法定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外,切实精简其他各类会议活动,严控会议时间,严格审批手续。四是着力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调查研究工作意见》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调研工作计划》。切实改进调研方法,减少调研人员,统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安排,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一个点、一条线路;避免打扰市、县、乡镇负责同志。五是规范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执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精简执法检查组人员,除法定要求外,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了解真情实况。六是提升专题询问质量。以效果为导向,改进专题询问方式,发挥专题询问的建设性和促进性作用,做到真“问”真“答”。七是严格具体责任落实。对以上工作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本着“有人协调、有人把关、有人督查”的原则,均明确了责任主体,进一步压紧压实落实责任。(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