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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内部协作工作模式

时间:2019-04-08 16: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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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破解基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人员力量薄弱、专业办案人才少、县小人熟人情干扰等难题,今年以来,含山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实行内部分片协作办案,出台了《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协作区工作方案》,构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和镇纪委之间的纵向联动协作办案、全县派驻机构与镇纪委之间的横向交叉协作办案的矩阵协作工作模式。

按照区域相邻、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增强合力的原则,将全县8个镇纪委、1个开发区纪工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纪检监察机构分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1个侧重于执纪监督的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牵头,统筹协作区内纪检监察人员力量和外部资源,对各类信访举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有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互促,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任务。

加强办案统一管理。协作区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牵头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协作区内审查调查工作督促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各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之外,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接受协作区领导和管理。涉及各单位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分类转交办理。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各单位独立查处难度大等疑难线索和案件,经县纪委监委授权后,协作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人员力量查办,并严格实行办前会商、查办中会诊、结案后会审制度。

提升基层办案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开展“学习讲堂”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协作区内部人员之间不定期开展相互交流,总结办案经验,对查结案件开展剖析等。打破上下隶属关系,定期开展交流轮岗,抽调派驻机构和镇纪委人员到纪检监察室轮岗锻炼,开展“以老带新传帮带”活动,合理优化交叉搭配办案,保证对在手线索进行及时、迅速、有效调查处理,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业务能力水平。

严格工作考核评价。各协作区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县纪委监委每季度通报协作区案件查办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作为交流提拔、年度评先评优以及各镇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审查调查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对各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有关人员视情给予不同程度处理。(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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