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在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一乡镇财政分局工作人员有挪用公款嫌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我们迅速向定向联系的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报告,并寻求指导,最后及时妥善处置了该问题线索。现在有了‘娘家人’的帮助,真的让我们开展工作顺利了很多。” 郎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主动找准职责定位,注重突出“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加强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派驻监督新路径新办法,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努力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打造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据了解,自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县监督对象增加至8100人,是原来的4倍。面对监督对象数量井喷式增长,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开始捉襟见肘。对此,县纪委监委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进一步整合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创新监督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大大提高了派驻监督实效。
“面对新情况新挑战,我们建立了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室联系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这一常态化制度,并同步健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例会、力量调配、工作融合等相关机制。通过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面对面沟通交流、答疑释惑,不断加强对派驻监督工作的动态指导。”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监督对象数量的翻倍增加,虽然对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的协作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也创造了融合条件。面对点多面广的监督任务,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牵头组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攥指成拳、同向发力,一改原来前后方“各自为战”局面,有效节约了人力资源,实现监督工作合拍共振局面。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处置问题线索机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须报负责定向联系的两委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实现协同处置线索。
“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是工作上的互动和融合,也是情感上的信任和依靠。”郎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拧成一股绳,确保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这颗‘探头’伸到位,监督沉到底。”(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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