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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转变审理思路 提升案件质效

时间:2019-03-22 10: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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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积极转变审理思路和方式,严格做到“四个坚持”,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以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彰显监察体制改革新成效。

坚持“四不接”,严把案件入口关。收到移送审理的案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对没有领导签批、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装订不规范的做到坚决不接。

坚持“三个凡是”,严把案件事实和证据关。坚持对受理案件进行全面审理,注重审理全部的证据材料,凡是事实不清的不定案,凡是证据不足的不处分、移送,凡是非法言词证据要坚决排除,坚持从具体细节上推敲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和“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坚持“四不提请”,严把案件出口关。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查清责任划分的,不提请会议讨论;对不符合以审判为中心证据标准的,办案程序不规范或存在瑕疵的,在补充完善前,不提请会议讨论;对涉案款物未提出处理意见或者提出的处理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提请会议讨论;对问题定性、处理意见不一致的,未和审查调查部门沟通交流的,不提请会议讨论。

坚持“不打白条”,严把案件执行关。坚持每年度对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会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草拟了《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切实打通执纪审理“最后一公里”,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坚决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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