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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审判员韩永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03-07 10: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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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宿州市监委、中共灵璧县委批准,中共灵璧县纪委、灵璧县监委对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审判员韩永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永金违反政治纪律,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指使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违反工作纪律,违法保存案件执行款;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案件执行费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

韩永金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法院审判员,本应模范遵纪守法,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但其忘却初心,目无法纪,擅权妄为,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灵璧县纪委常委会、灵璧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永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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