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1-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 处理37人

时间:2019-03-07 08: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今年1—2月,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5%、37.04%、4.55%。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4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3起、大办婚丧喜庆1起,分别占问题总数的12%、56%、16%、12%、4%。没有发生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和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今年以来,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监督挺在前面,早提醒、早预防,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向纵深推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成立5个督查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县六区及部分市直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