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宿州埇桥:1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2人次

时间:2019-02-25 09: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2人,占比65.8%。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常态化运用关心关爱制度,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警醒作用,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约谈”为“利器”,紧盯“关键少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宽严相济、精准得当。

同时,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相结合,注重从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渠道,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究、绝不放过,防止党员干部从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