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凤阳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五个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去年以来,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0条。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县扫黑办、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建立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和查办结果快速反馈机制,做到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提高扫黑除恶整体性、协同性。
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机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库,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从线索来源、受理时间、办理部门、处置方式、查办结果等多个环节进行分类登记,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结果有实据。
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双排查”,县纪委监委成立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对初步排查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深入排查,对于确属“惩腐打伞”问题线索的,及时集体研究处置。对于一般性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县纪委信访举报件批转流程办理批转;对于涉黑涉恶特殊件、紧急件的批转,切实简化批办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特事特办、急事即办。
建立问题线索查办机制。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分批查处、严查快办。其中,县纪委监委把“惩腐打伞”类问题线索作为查办重点,明确查办人员、时间、责任和查办要求等,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确保查办质量;涉及移交公安部门查办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实施同步推进。
建立线索处置跟踪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建立督导台账,实行“三天一督促”“一周一调度”,及时跟进了解每个案件的查办进度;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案件进展、分析研判案情、协调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对未办结的,要求限时结案,对处理不到位的,严肃追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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