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光市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市纪委全年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批评1人。
拓展信访渠道。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在全市139个行政村设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纪委网站上开设扶贫领域监督举报之窗,方便群众监督。结合开展“千名党员进万家”活动的便利,广泛宣传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精准反映问题。
严格线索管理。对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按照工作规程录入系统,及时分流转办,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处置销号制度。对上级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核查组进行调查,组织审理部门对初核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细致把关,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上报。
强化督查督办。规范办理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上门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强督办。要求承办单位对扶贫领域线索要优先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和疑难案件由市纪委提级直查直办,对存在疑点的问题线索和案件逐件审核督办,保质保量。
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追责问责,对压信不办、拖延推诿的,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使群众有获得感。(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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