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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三“+”模式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19-01-11 10: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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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将案件质量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通过查审联合、上下联动等多种方式,以查代训、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有效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

“审查+审理”激活“一盘棋”。区纪委监委树立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强化查审联动。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坚持“审核从细、尺度从严”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严格对照《案件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执行、立卷归档7大方面23个评分环节着手,看案件事实清不清、证据材料齐不齐、定性量纪准不准、法定程序少不少、规定手续缺不缺以及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立卷归档是否规范。

“机关+派驻”互查“大曝光”。区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案件评查的业务指导作用,抽调全区20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成立4个评查小组,以查代训,通过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全区2018年办结的43件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由评查人逐案开列问题清单,经评查小组集体审核后,向承办单位(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通过互查互评,交流办案经验,发现各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取长补短。

“跟踪+问效”整改“稳提升”。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查促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据材料不齐全、提取手续不完备、文书格式错误、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逐一进行反馈。案件审理室加强对案件评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适时进行“回头看”。通过整改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果,对重点、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抽查,进一步规范全区执纪监督监察案件办理。(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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