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枞阳: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依规巡察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日前,枞阳县印发《中共枞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15项制度规定,着力加强巡察制度建设,为依规巡察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坚持规划引领。印发《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修订)》《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修订)》,对五年巡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进行完善,确保一届任期内高质量完成对281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明确工作职责。修订《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三个规则,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纪律责任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关于规范巡察反馈、移交、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巡察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巡察反馈、移交、整改工作程序及内容,规范巡察报告撰写要求,落实巡察报告底稿制度,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加强队伍管理。出台《县委巡察工作保密和回避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巡察抽调干部管理的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在巡察一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对巡察期间违规违纪的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铜陵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