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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聚焦监督首责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时间:2019-01-11 09: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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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次提醒谈话,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大大咧咧造成的工作失误,今后,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细做实,……”近日因工作失职受到警示谈话的一名镇干部说道。

近年来,砀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以建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预警机制为抓手,织密监督网络,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作用,扶歪树、 治病树、拔烂树,为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提供有力保障。

织密监督网络。安装布置“探头”和“哨兵”,全县共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和4个镇(园区)工作室,每个纪检监察组联系若干单位,每个工作室联系4个镇(园区),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配齐村监委班子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延伸监督触角。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多方力量,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坚持当好“婆婆嘴”,利用廉政短信、“廉洁砀山”微信平台、典型案例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常上廉洁课,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紧盯监督重点。紧盯“重点对象”,将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和掌管人、财、物的中层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人群,分类排查高、中、低级廉政风险点;紧盯“重点事项”,加强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喜庆、家属子女工作调动等重点事项的监督;紧盯“重点时期”,在重大节假日、子女入学等关键时期,及时提醒相关纪律,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紧盯“重点工程”,加强对重大拆迁项目、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今年1至11月份,共发现处置问题线索699件,同比增长24.2%。

提升监督效能。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的预防作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今年1至11月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453人次,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98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42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20人次,动辄则咎,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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