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诚信,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纪严于法,注重与法院协调配合,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摸排渠道,对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信息联动,定期排查。区纪委监委定期收集被区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信息,经核实身份后,将属于区纪委监委管辖的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转交各纪检监察协作区进行处理。
纪在法前,严肃惩处。区纪委监委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依据不同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谈话提醒、立案审查或组织处理等,警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带头诚信。
截止目前,区法院移送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问题线索达100余件,已立案审查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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