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萧县纪委监委在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用足用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09人次,占比61.5%;第二种形态353人次,占比30.6%。
紧盯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前移监督关口,抓早抓小,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用好其他三种形态,对不收敛、不收手违纪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电视专栏进行通报曝光,真正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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