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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聚焦职能作用 2018年立案256件处分266人

时间:2019-01-08 10: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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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阜阳市颍东区纪委监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立案256件293人,党纪政务处分266人。

聚焦深度融合,提高处置质效。通过谈话谈心促感情融合、新老搭配促岗位融合、集中培训促业务融合的方法,实现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高效运转,深度融合,使“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在办理4起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中,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与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组合,以审判为中心,统筹运用党纪、国法“两把尺子”,综合运用谈话、讯问、扣押、搜查等调查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2018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14件,立案256件293人,党纪政务处分26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3人,挽回经济损失701.9万元,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问题线索处置质效进一步提升。

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正风肃纪。出台颍东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聚焦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通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重要线索提级办理、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9件,党纪政务处分81人,采取提醒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116人。严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组,扩宽线索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排查问题线索9件,立案处结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采取组织措施解聘1人,正在立案审查1件。

聚焦精准执纪,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结合以及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方针和要求,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执纪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以“四种形态”为标准,分类处理,不断提高早发现问题、科学分类处置、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能力,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度。2018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7人次,占比54.9%,第二种形态处理238人次、占比38.8%,第三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3.9%,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比2.4%。(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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